湖北襄阳发布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案例启示录

2023-11-17 10:08:23 产品资讯

  2月20日、22日,湖北省襄阳市疾控中心连续发布2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案例启示录,向社会公开了一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感染经过,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广大人民群众。

  襄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龚文胜说:“在向疫情发起总攻的关键时候,我们向社会公开发布流调典型案例,目的是要号召人人行动起来,引以为戒,从我做起,以打大决战、打歼灭战的心态、姿态,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刘某,男,53岁,家住襄州区张湾某路。1月24日前往哥哥家参加除夕家庭聚会,聚餐人数多达12人,席中的侄儿、侄儿媳在武汉工作,于1月21日开车返回襄阳家中。1月27日刘某出现干咳、咳痰症状,2月2日由市中医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该次聚餐人员共出现2例确定诊出的病例,4例疑似病例。

  启示:因节日聚餐引起的感染案例枚不胜举。在非常时刻,如果不听从告诫、不自我约束,一次聚餐,两句寒暄,三声温暖,病毒就会找上门来。特别是体质多弱的中老年人,一旦感染,后果严重,悔之晚矣!

  秦某,女,42岁,家住襄城区某小区。1月22日坐公交去某超市采购,既没有戴口罩,也没做其他保护措施。哪知邻座乘客是武汉返襄人员,跟她一样没做任何保护措施,成了她的传染源。1月24日,秦某感到咽痛和乏力,随后又出现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去医院看病后即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发病前,尚不知自己已感染新冠病毒的秦某去公婆家聚餐,又致使两位亲人被感染。

  病毒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在外出行时切记要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聚集、聚餐都会加大感染风险。近期市民一定要听从村和社区安排,物资集体配送,做到“非必要,不出门;逢出门,必防护!”

  黄某,男,38岁,家住东津新区东津镇。黄某为个体经营户,店铺一直营业到大年三十,年前生意不错,却没注意做好自我保护,而顾客中就有武汉返襄人员。黄某一家6口同住,他的父亲在除夕前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到医院看病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黄某在两天后也出现类似症状,确诊后两人一同被隔离在医院,其他家人也被定点集中隔离。本该团团圆圆一大家子,不得不分得七零八落。

  即便开门经营有钱赚,也绝对不可以只顾赚钱去冒险,增加被感染的可能。要不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不仅自己受伤害,家人也要跟着一起受罪。

  曹某,女,22岁,家住襄州区某小区。1月21日由武汉乘车回到位于襄州区家中,1月27日和1月29日其父母陆续出现发热症状,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就诊于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曹某被医院隔离观察,并于2月2日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但一直没有一点临床症状。

  新冠肺炎存在特殊的比例的隐性感染者,他们受到感染后不可能会出现任何临床症状,但仍具有传染性。因此在日常防护时,咱们不可以仅依靠对方有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来判断其是否有传播风险,而是应尽可能的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偶有接触时也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

  李某,女,47岁,家住樊城区某小区,常年在武汉工作。1月18日公司放假后自武汉到西安游玩;1月21日从西安返回襄阳。因感觉形势严峻又来自于武汉,便未与在襄阳的父母接触,独自在市区另一住所进行自我隔离。1月31日因其母亲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李某自我判断离开武汉已经快14天,并无任何不适症状,应该没有“中招”,便回到其母家中居住并照顾。2月初,其母与李某先后出现低热症状,共同前往医院看病,最终以新冠肺炎收治入院。

  李某自以为离开武汉的时间是最后可能接触病毒的时间,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在游玩、乘车、回家的过程中都可能会接触到病毒。隔离观察期至少要达到14天,不能心存侥幸,否则任性外出就可能传染他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