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出入境人员的健康教育

2024-01-19 10:58:27 产品资讯

  健康教育是具有预防、临床医学专业相关知识的组织和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媒体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与过程,其目的是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等卫生检疫部门具有比较全面、专业的国际传染病监测、控制、预防的能力。因此,由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等卫生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国际旅行人员深入开展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生化袭击防治的健康教育活动,能加强国际旅行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减少染疫可能;有利于减少疫病在国际间的传播,保护旅行出发国和目的国国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建立由卫生监管处统一领导,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发挥核心作用,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等卫生检疫部门共同参与的树型健康教育体系,开展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健康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充分的发挥专业方面技术和管辖地域的优势,加强对国际旅行人员传染病预防、保健知识教育工作。宣教应以健康教育手册、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声像技术、口头咨询等为主要信息载体。宣教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由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牵头,由传染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预防医学人员和有关法理、法律研究人员共同编写。

  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与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等卫生检疫部门配合的同时,加大与地方政府和文教卫生机构合作,与其交换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和其它地域已发生的疫情。通过口岸媒体宣传已发生的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生化袭击的典型特征、相关解决的方法和预后;可运用电视讲座,宣传手册对有关人群进行积极教育和相关干预。

  加大对发生的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生化袭击的“三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二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及控制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大科学防治的宣传,介绍通过政府或机构已积极采取的控制危害因素播散的措施;介绍一般人群需要获得帮助时的可信渠道。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和即将去疫区的人员所采取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对来自疫区人员进行追踪观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已发生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意义;对可疑人员,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进行医学观察的必要性;以及病人及其亲朋所应担负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及道德责任;随时科学报导有关疫病科研成果和治疗控制进展。

  ①运用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等卫生检疫部门及卫生工作人员的国际互联网网站和主页,自办的报纸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包括专栏、专版及专题讲座)。

  ②大量制作宣传折页、传单、海报、招贴画等各种宣传品,在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一切渠道进行免费公开发放。

  ③利用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的社会资源积极与所驻地的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街道合作进行相对有效的宣传。特别是国际旅行社及国际劳务、教育委托机构。

  ④各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场、港口、陆路口岸开通热线咨询电话为社会人群答疑。

  ②传染病传播、流行必须的“三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二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

  ⑩旅行中感染病易患因素及对策。【整理自杨立,肖武,史灵梅。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方法的探讨。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