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批阅制度变革鼓舞药品医疗器械立异的定见》(厅字〔2017〕42号),继续深化医疗器械范畴“放管服”变革,国家药监局安排而且展开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豁免目录)的制修订作业,结合2017年修订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对已发布的前三批豁免目录进行收拾和修订,在此基础上与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确诊试剂)产品目录整合,构成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

  新《豁免目录》共包含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1248项,分为“医疗器械产品”和“体外确诊试剂产品”两个部分,别离包括855项医疗器械产品和393项体外确诊试剂产品。较前三批豁免目录新增医疗器械产品84项,新增体外确诊试剂产品277项。新《豁免目录》与新《分类目录》最大极限保持一致,以便于申请人更好地辨认产品,并整合每次发布的各批豁免目录,便利申请人查询。

  新《豁免目录》发布,再一次扩展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产品规模,使我国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面的要求,进一步与世界接轨;降低了成熟度高、危险较低产品临床试验方面的要求,减轻了企业担负,使企业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和质量提高上;更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根据产品危险的临床点评方法,优化临床试验和审评批阅资源,把名贵的资源投入到临床急需和立异医疗器械产品上去,促进安全有用、危险可控的产品赶快上市,满意人民群众逐渐的提高的用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