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国家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调整经过开始方式检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告
经过方式检查不等于归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展开专家评定、商洽竞价等环节。
依照《2023年国家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调整作业方案》和《2023年国家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攻略》,我局安排力气对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材料做了开始方式检查。现将经过开始方式检查的药品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经过方式检查不等于归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展开专家评定、商洽竞价等环节。
公示时刻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一周)。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历条件、相关信息和开始方式检查成果做监督。如有定见主张,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作业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应状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邮件:GJYBML@邮件命名为“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方式检查公示定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作业专班(邮编:100830)
附件:1.2023年国家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调整经过开始方式检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2.2023年国家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调整经过开始方式检查的申报药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