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入户难题 南京市场监管在行动

日期: 2024-02-09 07:41:50 作者: 产品中心

  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最近南京慢慢的变多的药店都有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了。不少人也想试试“抗疫黑科技”。其实,这背后都是南京市场监管人在发力。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服务与监管并举,全力保障市民对新冠病毒抗原自测需求。

  2022年3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方案,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筛查新冠病毒的补充手段,可由居民自测。

  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者需要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含相应营业范围才可经营,2022年3月份之前,南京市只有少数药店符合销售资格要求。那么其他药店能不能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各药店纷纷咨询具体监管要求。

  记者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国家和省药品监管局相关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为全力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满足市民购买需求,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等不靠,主动谋划,新政出台第二天立即开展专项研究,率先在全省形成“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允许各药店具备与产品相应的储存条件即可线下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当天即有药店开始积极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厂商订购试剂。

  根据南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通知各药店销售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自测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并在南京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系统的“四类药品”登记销售模块及时登记有关信息,便于跟踪溯源。

  同时要求药店进行网络销售自测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时,依据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营业范围开展网络销售,并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南京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药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产品资质、供应商资质、保存环境、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信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南京市共有247家药店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登记购买信息852条,所涉产品均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方便市民安全、规范购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设计制作了统一格式的《自测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购买和使用提醒》,提示包含因需适量购买、合规存储、规范自测、结果处置、废弃物处理、药店所在辖区相关疫情防控机构值班电话,并要求各药店随抗原检测试剂发放给购买者,购买市民对贴心提示纷纷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