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关解读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关于出境确诊试剂卫生检疫批阅有关事宜的告诉

日期: 2024-02-09 07:42:08 作者: 产品中心

  原标题:津关解读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关于出境确诊试剂卫生检疫批阅有关事宜的告诉》

  2022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施行新版《医疗器械出产监督处理办法》,部分区域药监处理部分因而中止处理《医疗器械出口存案表》,给企业出口确诊试剂形成必定困难。

  依据《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关于出境确诊试剂卫生检疫批阅有关事宜的告诉》,为处理企业实际问题,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现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现在仍能获得《医疗器械出口存案表》的,各直属海关仍依照原有规则处理卫生检疫批阅手续。

  现在没办法获得《医疗器械出口存案表》的,可由公司能够供给产品获得国外规范认证或注册证明、许诺产品契合进口国(区域)质量衡量准则和安全要求等资料处理卫生检疫批阅手续。

  各直属海关依照出入境特别物品危险分级分类准则,对企业请求出境确诊试剂的生物安全危险进行研判,归于低危险的给予理卫生检疫批阅。如存在没有清晰生物安全危险或开始断定生物安全危险较高级状况,应依据相关要求安排专家进行危险评价并依据评价定论施行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