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关于调整我院中医药科技信息查新检索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你院中医药科技信息中心展开的中医药科技信息服务依照“自愿托付、服务有偿”准则收取查新检索服务费:

  1、课题申报、判定查新检索:市州(不含厅)以下级每项次500元,厅级每项次550元,省部级每项次600元,国家级每项次650元;

  二、查新检索陈述应在15天内送达查新托付方,不然每延期3天每项次降低标准50元;如托付方要求提早取得查新陈述,提早3天每项次加收50元,提早7天每项次加收100元。

  三、你院中医药科技信息中心展开信息服务应与托付方签定服务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则的服务内容供给服务,制止无服务协议或合同收费,制止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四、本批复自2011年11月1日起履行。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到我局处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实施亮证收费,运用税务部分印制的收据,自觉承受委物价部分的监督查看。